2)第六十七章第一卷食尸典仪_明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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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躯产生了欲望,又因为欲望的不满而干渴,饥饿,于是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乃生。”

  “人的欲望沟壑难填,人的灵性受肉体的支配,因而掠夺一切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个过程就是在吃人!”

  “这就是血杯之路,用他人之血,盛满吾等之杯,然后在饥渴之中饮下!”

  钱晨说的其实已经蕴含诞生一切黑暗生物的血杯秘仪的秘密。

  欲望产生饥渴,饥渴索取血肉,在杯中盛满血肉,然后在最为刺激本能感官的仪式中放大自己的饥渴,将其饮下,食用。

  这便是血杯仪式——吸血鬼,狼人等黑暗生物的源头。

  它们的力量源于圣教会所说的原罪,而食用他人的血肉,便是掠夺他人的原罪,放大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和色欲,觉醒原罪之血!

  这条路,可以说是逆练血杯了。

  “正统的血杯仪式是祈求救世主的血,我们饮用他的血,吃下他的肉,因而得以洗刷我们的原罪。”

  昆恩明白钱晨说的是什么,那是圣教会的传统仪式,在牧师布道完成后,会分给大家葡萄酒和未发酵的饼,象征着救世主的血肉,大家分而食之。

  这样看来,这也是一种圣杯仪式。

  当然他没有想过,吃下别人的血肉,按照血杯教义那不是在分担别人的原罪吗?

  如果救世主也是一个凡人,那么整个仪式,就是食罪仪式,由圣教会的教徒食用救世主的血肉,承担救世主的原罪,但没有圣教会的信徒会往那个方向想。

  因为按照教义,救世主是灯父之子,诞生于无罪之人体内。

  他有没有原罪,还有争议。

  正统圣教会认为救世主并无原罪,所以能救赎所有人。

  但一部分新教认为,救世主也有原罪,所以会死在古太阳帝国的手中。直到他复活之后,才原罪尽消。

  所以,属于灵的救世主没有原罪算是一个公认的神学结论。

  可在钱晨眼中,救世主可不是他的儿子,血杯更是造化鼎搞出来的东西,所以,原罪肯定是造化鼎用什么狠狠的坑了救世主一把,这其中的秘密,应该就藏在血杯仪式之中。

  昆恩像是手中拿着烙铁一样,将书放回了钱晨手中。

  “我有些混乱了,这东西你先拿着,等我想清楚了再给我!”说着昆恩就要逃回学校。

  钱晨在他背后平静道:“这就是超凡之路,西大陆的体系的根基,你逃避不了的!”

  回到寄宿家庭,和黛博拉太太打了一个招呼,钱晨就随便拿了点面包回到了阁楼,将《血杯之书·食尸典仪》摊开,最前面的果然是血杯的教义。

  杯是生育与飨宴的司辰。

  血杯之书的开头直言不讳的说:杯、镜和灯是所有司辰中最伟大的三位,灯的光降落下来,诞生了一切存在的灵,镜分割了灵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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