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3章,野兽_诸天万界之我的分身全是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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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心脏在跳动。

  当一个人高度紧张的时候,心脏会加快跳动,随之而来的就是肾上激素的分泌。

  而对于混血种来说,一旦肾上激素分泌过快就会觉醒黄金之瞳。

  金黄色的瞳孔出现在路明非的双眼之中。

  周围的黑暗在逐渐变得清晰。

  猎人和猎物,在一瞬间就会互换。

  不远处的霍邪静静的看着这一幕。

  路明非是一个宝藏男孩。

  不挖不知道的那种。

  在原著龙族中,路明非只身一人就在自由一日中击杀了学生会会长凯撒和狮心会会长楚子航。

  那时候他刚刚入学,根本不知道自由一日使用的子弹是弗里嘉子弹。

  也就是说路明非是抱着觉悟杀死这两人的。

  另一边黑暗当中。

  路明非躲在一个柜子后面,龙血让他此时变得异常冷静。

  龙可是天生狩猎的高等种族。

  咔嚓,咔嚓。

  远处的天花板上传来了大型动物爬行的声音。

  路明非将手中发着光的刀藏进了身后的长袍当中,黑色的长袍刚好挡住了发光的刀刃。

  随着声音越来越大,路明非看清了那个大型生物。

  那是一个人形的蜥蜴,浑身上下长满了蛇鳞,一条粗壮的尾巴在天花板上不停的摩擦。

  锋利的牙齿在黑暗中泛着寒光,那双金黄色的瞳孔充满着暴虐与野性。

  “滴答,滴答”。

  怪物的嘴角不停的流出液体。

  路明非终于明白之前听到的声音是什么了。

  “吼!!”

  龙侍似乎发现了猎物,整个身体像蛇一样快速扭动。

  不可思议的灵活。

  路明非这一次没有逃跑,或者说逃跑无用。

  肾上激素在快速分泌,心脏的跳动速度已经加快到了一个极限。

  “吼!”

  龙侍张开了自己的獠牙,他那张似人又似怪物的脸上露出了狰狞的表情。

  这一击足够撕碎任何猎物的身体。

  就在这致命的时刻,路明非抽出了藏在黑袍下的太刀。

  简单的挥刀,最直接的劈砍,路明非虽然没学过日本剑道,但是最简单的挥刀还是会的。

  红色的鲜血喷洒到了墙壁上。

  深刻见骨的刀痕出现在了龙侍的身上。

  这是本能反应。

  大脑向身体发出信号,会有秒的迟疑时间,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这点时间足够取下一个人的头颅。

  剑道大师为什么不停的锤炼身体,就是因为要锤炼本能,本能的攻击,本能的挥刀。

  路明非看着刀刃上的鲜血,呆愣在原地。

  “吼!”

  一声愤怒的吼声打断了路明非的思绪。

  龙侍没有死。

  对于普通人来说必死的伤口,只是让龙侍受了一点不轻不重的伤。

  半龙化的龙侍,已经抛弃了凡人之躯,他成功不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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