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570章 悠然自得_家兄朱由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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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自家曹大伴的痛处了,因此改变话题:

  “乌斯藏的汉人数量已经差不多了,洪承畴那边也已经准备出兵袭扰南虏。”

  “既然这样,那从今岁起,各地囚犯一旦违反《大明律》之中的《名例律》,受徒﹑流﹑死三刑者尽数流放岭北行省,凌迟和十恶除外。”

  《名例律》是《大明律》的纲领,一共四十七条。

  它规定了对不同等级﹑不同犯罪行为论罪判刑的基本原则。

  其中“五刑”条规定刑有五种,即笞,杖﹑徒﹑流﹑死五刑。

  在“六律”的具体条款中又有凌迟处死﹑边远充军﹑迁徒﹑刺字等刑罚。

  “十恶”条规定了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十种所谓“常赦所不原”的重罪。

  总的来说,也就是小罪挨鞭子,大罪遭凌迟,不大不小通通流放。

  就大明眼下的情况来说,遭受凌迟的人基本都是人贩子和强奸、私通、谋害亲夫、妻女、父母的人。

  哪怕是贪污的官员,顶多也就是斩首或流放,连凌迟都配不上。

  由于律法制定的十分苛刻,所以一般杀人、寻衅、聚众斗殴的人都往往要被判处流放,并且不是一人流放,而是一家流放。

  这些严苛的律法加上地方拱卫营的驻扎,即便是械斗成性的江南、福建、两广、湖广、江西等地的宗族都老实了不少。

  因为一旦挑起一场宗族械斗,那遭遇的将是两族共同流放的局面。

  这样的风气,从天启六年就开始扼制,到天气十七年依旧有这种现象。

  今年不过才过了八个多月,就已经有三起宗族械斗,而他们也被流放到了南州、乌斯藏等地,人数超过三万人。

  由于是被流放的,而且是全族流放一个地方,因此流放并不影响他们的团结性。

  流放到了地方后,他们依旧能团结,并且因为流无可流,因此到了地方后,谁一旦欺负他们,他们就将施以报复,再次械斗。

  对于他们在流放地上的械斗,朱由检也十分无奈,所以在经过考虑后,他准备修改这一条律法。

  他要把宗族械斗从内斗转变为外斗,用来巩固大明的边疆。

  “宗族的械斗,日后不再流放岭北、乌斯藏、南州三地,而是改为流放至少民人口稠密处。”

  朱由检对毕自严开口,毕自严也仅仅只是一秒愣神,下一秒就反应了过来。

  “殿下此举,倒也算得上驱虎吞狼了。”

  “他们算不得虎,地方少民也算不得狼,只不过是稳固疆域罢了。”朱由检轻描淡写的说着,同时喝了一杯茶。

  由于时间到了午后,秋老虎有些发威,因此朱由检也开口道:

  “差不多就回城吧,京城周围的秋收情况问题不大,不必担心了。”

  他看了眼窗外,毕自严等人也点了点头。

  说到底,这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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