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给划伤。
上官晴儿在一旁看着,好奇的问道:“云少,你这匕首为什么都没有手柄的?到时候怎么拿啊?”
萧云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
上官晴儿一脸的黑线。
用手指夹?
那不是疯了吗?!
这刀剑匕首之类,都是生怕手柄太滑,或者少了镡口护手,就怕在使用的时候伤到了自己。
结果自家少爷倒好,用双手夹着用?那不就成了这匕首是握在人家手里,往自己的手指上削吗?
未伤到对方,就必定要先伤到自己了!
不过她也知道自己没办法劝萧云,只能无奈的叹了叹气,就当做是陪他出来玩了。
打完这两把匕首,天色就已经黑了。
整整一天时间,都耗费在这两个地方。
吃饭,睡觉,然后一觉到天亮。
“云少,今天要去围猎了,您也不休息一天?”
“我休息了,时间可不休息。”
萧云又说了一句上官晴儿听不懂的话。
但随后一句她就听懂了。
“等这次咱们若是平安回来,到时候也要给你设定一个锻炼规矩来,你也要每天打这些沙子。”
“啊?!”
上官晴儿立即将手掌背了过去,拼命的摇头。
毕竟是女子,这种事她可无法接受。
萧云只是笑笑,没再说什么。
但上官晴儿的心却不停的往下坠。
她明白,少爷这种态度,就证明这件事是跑不了了!
……
围猎,是盛会。
京城以北三十里,有一片不大的草原,后面便是檀香山。
这片草原被世人成为仙人提履,传说是某位仙人再次驻留,踩下一个脚印,才让群山之中留下这么一片平原。
当然,这个传说相当的不靠谱。
在萧云看来,这里原本应该是一片冲击平原,也就是说,这里曾经有一条古河,上游的泥沙冲刷下来,到这河底沉积,渐渐成了一片平坦,当河流改道干涸,消失,河床就漏了出来,土地肥沃而富饶。
这种地方,是最适合用来耕种的。
但也不知道秦国是败家,还是这里距离都城太近的缘故,就这样荒废着,平日里连牛羊都不让在这里放牧,是有些可惜。
但与此同时,每年围猎的时候把这里当做场地倒是不错,毕竟草色丰美,踩上去都是柔软的脚感,阵风吹拂,更是夹带着清新的味道,让人沉醉。
这里确实是好地方!
当然,好地方只能留给权贵们使用。
平日里百姓根本无权踏足的地方,如今倒成了富贵人家猎狗拉屎的场所。
如今场地之中,三三两两成队,七七八八成群,也有人脉集中的地方,几十人凑在一起,大声喧哗。
在最前面,还有几个帐篷。
居中一个最大的,便是皇家的人物。
每逢围猎,皇家中总要出来一个皇子,名义上是主持大局,其实就是为了给某个皇子一个结交下一代才俊的机会。
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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