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四章 荡寇志_聊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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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七也算是个传奇人物了。

  他本是登州栖霞一秀才,文韬武略都颇为出名,但因为没有门路,没有后台,他也就能靠抄书勉强维持生计。

  百余年前,山东大旱,登州府更是赤地千里,那些贪官污吏不但不救济灾民,还盘剥个不停。

  老百姓饿得没办法,纷纷揭竿而起,于七便是其中之一。

  他当秀才的时候一身本事根本就没用武之地,当上反贼之后他却有了大展身手的机会。

  很快,他便因为讲义气、有武艺又有谋略而被推举为义军首领。

  他也不负众望,带领饥民攻克了登州不少县城,夺了贪官污吏贪墨的粮食救活不少人。

  可惜,义军也就会些庄稼把式,于七习得也是民间武功,根本就不是灵官的对手。

  很快,义军便被灵官所率的官兵打得大败而逃,于七带着义军到处逃窜,坚持了整整十五年,最终还是被逮住了。

  他死得很惨,因为按大明律例,带头造反是要千刀万剐的。

  传闻,他足足挨了三千多刀,最终就剩下一副骨头架子!

  登州于七的故事陈九自然听过。

  他再看人家那骷髅架子,也没觉着那么渗人了。

  这应该是于七没错,至于那些无头鬼,应该是他手下的兄弟,因为凡是跟着他造反的,都被砍头了。

  没想到这家伙到了阴间竟然又逃脱了北阴司的追捕,成了鬼王!

  这家伙着实是个人才,讲义气那也是出了名的。

  陈九收起虎神真身,郑重的拱手道:“于兄大名,如雷贯耳,小弟陈九,不知于兄可曾听说过?”

  于七愣了一下,随即茫然摇头道:“抱歉,陈兄之名小弟未曾耳闻。”

  没有听过也好,我还怕你知道我身怀神级功法呢。

  你以为我是修炼了几百年的妖王是吧,还小弟小弟个不停。

  我可没你大,你都一百多了,我才十几岁。

  陈九毫不在意道:“小弟也就杀了个里正和村神,于兄没听说过也正常,不过,小弟倒是跟于兄一样,都是官府和北阴司口中的反贼。”

  反贼?

  这家伙不是虎妖王吗?

  还有什么里正和村神,以你妖王的实力,还不是一巴掌便拍死了!

  于七闻言,迷糊了一阵,这才郑重道:“陈兄,既然大家同为反贼,不知陈兄这次可否出手相助?”

  陈九微微点头道:“可以,不过,小弟颇为好奇,你怎么会有夺人家金身的想法,这金身又怎么夺?”

  于七毫不隐瞒道:“说实话,小弟以前也没这种想法,不过,前几天,小弟在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一位高人,那位高人教授了小弟一门啖精之术和夺金身的法子,小弟才想着试试。

  没办法,小弟以前学的鬼修法门最多也就能修炼到鬼王之境,这点本事,在北阴司的追捕之下还很难自保。

  所以小弟才想夺了神灵的金身,再想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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