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4.乐燕,再见!_彻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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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奴家没事,女儿家天生便是如此,倒是你,今次可有受伤?”

  赵乐燕终于开口了,当握住林彻的手那一刻,她便决定从心,不再忸怩。

  “姐姐是在关心我么,嘿嘿,鹤云兄知道了怕是要吃醋哦”林彻嬉皮笑脸的。

  抓着林彻的手,轻轻捏了一下,赵乐燕嗔怪的瞪了林彻一眼,“小屁孩一个,知道什么是吃醋!就知道瞎扯!”

  “痛痛痛。”

  林彻假装着被捏痛了,脸上龇牙裂齿的做着怪模样。

  “就知道作怪,尸山血海都敢杀进去的人,这样能痛到你才怪。”

  嘴上说着责怪的话,赵乐燕的心里却被林彻这样子给逗乐了。

  “那怎么一样,别人就是把刀子砍到我身上,我也可以眼都不眨,要是乐燕姐姐你责打我,再轻我也会觉得痛啊。”

  前世浪迹花丛不是白费的,林彻哄人的话,随口就有。

  “这是哪门子道理,满嘴胡说。”

  “道理就是,那样就表示林彻惹姐姐不开心了啊,那我当然会心痛的呀。”

  “扑哧。”赵乐燕不由被逗笑,“你个小鬼头,哪里学来的坏东西,若不是知道你年纪小,都要怀疑你是不是欢场常客了。”

  “姐姐莫要冤枉我,怎么能把我想成那样的人呢?我说的可是真心话哩。”

  “鬼信你。”

  “那姐姐你又是怎么知道欢场客是什么样的呢。”

  “哼,奴家见多了,你们男人啊都一个样,就连兄长他也是这样。”

  这话倒不是赵乐燕瞎说,这时代,并不是只有男人才会去寻欢作乐的场所,也不止是青楼那种地方才有以取乐男人为业的小娘子。

  赵乐燕时常会陪着赵鹤云参加一些年轻人之间的诗会什么的,很多场合都是会去的,就算是正经的酒楼,也是有陪客的女娘,弹奏的,唱曲的,和诗的,献舞的,谈笑的,陪酒的,说起来更像是文艺工作者。

  很多时候,相互之间调笑暧昧自然是少不了的,但明面上却不会有那些龌龊行径,更不会在公众场合做什么不堪入目之事。

  这时代的风气就是这样,特别是一些自诩读书人的,更是以风流才子自居,赵鹤云也是个年轻公子,交往的就是这样的圈子,自然也常常展现出风流形象,少不得被自家妹子看在眼里。

  不过赵乐燕虽然身为女儿家,却也没把这当回事,当然,也没人敢那样调笑她。

  她们这种大家闺秀就算和那些女娘在同一个场合,正常人也分得清楚两种女孩子的区别,一种是必须保持尊重,一种却可以随意挑逗调笑。

  其实这和林彻前世区别也不大,阳光之下无新事,一千年过去也就是换了个形式而已。

  林彻和赵乐燕在车上絮絮叨叨的说了许久,其实说的都是一些废话,毫无营养价值。

  不过,男女之间在一起,谁会真的在意说的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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