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十四章 礼简而刑繁_明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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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欢心鼓舞,用法于彼处,民却不堪忍受,更何况远离京师,朝廷鞭长莫及,守令自可曲法以害民,朝廷亦不知也。”

  “秦之亡,亡于法也。”

  “而以礼法治国,无非三纲五常,纵然是妇孺之辈,也知之,即便如此,治民第一事,依然是教化为先。”

  “虽然在秦之后,历代朝廷都用法度,然后朝廷法度却有权变之道,春秋决狱。正是因为此。此事万万不能乱。”

  “臣请陛下三思之。”

  朱祁镇听了,陷入沉思之中。

  即便在后世普法工作,一直在进行之中,依然有很多人是法盲。

  而今更是是如此。

  即便关于国家组织的法律,以及其他不关百姓事的法律,百姓不去了解,单单是关于百姓生活的法律,大明律之中就有一百多条。

  但是都是悬于空文了。

  就好像大明法律之中对高利贷是有规定的,但是各地高利贷根本不拿这一件事情当一回事。

  更不要说,在大明很多地方,特别是在城外,根本没有大明律发挥的余地。

  制定一套法律并不难,哪怕是一套完善的法律,但是将这一套法律执行下去,落实下去,推广下去,却是一件难事。

  需要大量的人才,以及大明百姓见识的普遍提高,别的不说,最少不是文盲吧。

  否则你即便将天下间最完美的法律放在他面前,也是毫无用处的。

  而大明的文盲率有多少?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换一个方式问,大明认识率有多少,这同样是朱祁镇不知道,但知道决计不会乐观的问题。

  任何社会制度,都要与当时的生产力所匹配,朱祁镇此刻算是深刻的明白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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