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百二十四章 巨大收获(下)_神豪之我有亿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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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不这样去限制,那创始人被未来的控股股东踢出局的可能性就将会相当大。

  之前的资本市场上像这样的事情就屡见不鲜,而且有些资本就是奔着抢夺公司控制权去的,这一类人甚至被冠上了“野蛮人”的称呼。

  因此可以说是在一次次血的教训下,才让后来的创业者一个个都变聪明了。

  在接受投资前,创始人都会明确的提出这些要求,以此去确保公司将会一直在他的掌控下,按照他的想法去发展。

  除非是实在是太需要钱,要不然不会有创始人在这个方面退让,这是最基本的底线。

  而眼前的梅团就是很典型的例子。

  梅团的最大股东为企鹅,拥有超过20%的股份,只不过和曹兴宇一样都是b类股,投票权换算下来很低,根本就无法左右梅团的发展,顶多就是提提意见,梅团听不听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创始人王星,手上只拥有10%出头的股份,却全部都是a类股票,综合换算下来有近70%的投票权,可以说是牢牢掌控着公司的话语权!

  像梅团这样的股权架构,在互联网领域比比皆是。

  哪怕是互联网最高的那两座大山,阿狸和企鹅也不例外,创始人的股份都不多,都是靠着类似的办法控制着公司。

  “真是世事难料啊,估计梅团都没想到,我竟然不知不觉成为了他们的一个不小的股东?2%股份,应该是十大股东了吧?或者至少是十大个人持股股东了吧!”曹兴宇顿时唏嘘不已。

  要知道之前还在和梅团竞争呢,差点就打的不可开交。

  这下子真可谓是风云突变。

  变友军了?

  当然,曹兴宇可不会这样天真的去看待,他对梅团也没有任何的兴趣。

  实际上,这个股票在他眼中,只是一份可利用的资金而已。

  “如果不是有一年的限售期,我现在就能立马套现上百亿了...可以直接原地起飞!”从惊喜中回过神后,曹兴宇一脸惋惜的摇了摇头。

  在限售期里的股票是不能出售的,这意味着曹兴宇手上的这个股份其实并没有什么实际的用处。

  “不知道未解禁的股票能不能质押?”曹兴宇抿了抿嘴沉思道:

  “如果能抵押出一笔钱,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能加快我眼下的发展。”

  很显然,曹兴宇根本就没有把梅团股份留下来的想法。

  在曹兴宇的眼中,在他决定进军外卖领域的那一刻,梅团未来的结局就已经注定。

  梅团的衰落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且这个时间是由他来决定的。

  而股票质押,是资本市场很常见的一个操作,通俗易通点说,就是跟抵押贷款一样。

  唯一的区别就在于这个当中有一个质押率的问题。

  “或者也可以协议转让,不走二级市场流通就行...”曹兴宇挑眉道,这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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