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五百章 血债血偿_抗日保安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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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孝鹏(伪丰润县警察所督察长)、李连生(伪丰润县警察所特务系系长)、陆心(伪丰润县公署秘书)、汤连荣(伪丰润县公署建设科长)、钱桂唐(伪丰润县财政科员)……以及俘虏的参与屠杀的凶犯——日军第27师团驻屯兵第一联队某机关枪中队和丰润县伪警备队、伪警察共计一千三百余人全部被押往潘家峪。

  “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给乡亲们报仇!”

  “血债血偿!”

  公审大会上,潘家峪及附近二十多个村子的乡亲们前来旁听。现场群情激愤,大伙儿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报仇血恨!

  冀东军区的李司令员也是杀伐果断的人物,向来抓住汉奸都是直接砍头。不过这回的凶犯比较多,特别是日伪军中有很多是主动投降的,所以有些犹豫。毕竟按八路军的政策,向来是优待俘虏的。而且普遍士兵也是属于“受蒙蔽”的阶层,可以改造。

  “陈局长,这么多人要是全部处决的话,只怕会影响今后的统战工作。我们是不是只诛首恶,协从和普通士兵再给他们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陈婉春冷冷地说:“从他们举起屠刀那一刻起,已经灭绝人性了!至于那些伪军汉奸,面对同胞被屠杀,不仅无动于衷,还替日寇递刀子。这种人,更该死!不仅他们,伪属也要受到惩罚。”

  李司令员听得热血沸腾,抚掌道:“好,正该如此!要是当汉奸、伪属跟八路、军属、烈属一个待遇,那怎么对得起牺牲的同志!只是郑总司令员那里?”

  陈婉春答道:“请李司令员放心,临行前郑总司令已经吩咐过了,统战是为了胜利,现在咱们用不着对这些刽子手和帮凶统战了,就让那些汉奸走狗在死亡前战栗吧!”

  历史上,参与惨案的日军士兵片川三蔵和筒中要之助在晚年不仅不思悔改,还公然为潘家峪惨案“翻案”。现在他们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所有的案犯只有一个下场——去地狱接受惩罚!

  郑卫国在第二战区反攻东北的作战会议上,庄严承诺:“对于日本侵略者和民族败类,我们绝不宽恕!”

  鉴于凌以忠、潘惠林等人罪大恶极,根据军区法令,应冀东人民的要求,军区决定对惨案首从案犯全部处决,以儆效尤!潘家峪复仇团随后奉命执行,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遗憾的是,首犯佐佐木信三郎(日军驻丰润县分署顾问)在惨案发生后不久便奉调回国,侥幸逃脱。不过,相信这个刽子手授首的一天将为时不远。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的凶犯都难脱制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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