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四章 礼简而刑繁_明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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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帮了大忙的。

  但也是北京这数一数二的大城,有各种赋税支撑,才能养得起这么多人。如果在全天下都实行这个政策,其中问题太大太多了。

  李贤是坚决反对的。

  其次就是赋役清理。

  这一件事情可以看做清丈田亩的延续。

  李贤也承认,大明基层是有很多问题的,但是清丈田亩这一件事情,已经解决了很多问题,而且大明而今国库年入四千多万石粮食,近两千万两银子,纵然大明比之前每年要多支持一千万两上下的军费,一旦打起仗还需要更多。

  但是每年都会有结余。只要朱祁镇不搞大工程,国家没有大灾荒。只需数年休养生息,就能做到“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汉文景之治可现于今日。

  所以,大明并没有对赋役进行改革的必要性。

  但是这些问题,李贤并非没有商量的余地。

  李贤本人为政,也是非常圆滑的。很多非原则上的事情,他也是不会与朱祁镇硬抗的。

  但是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李贤万万不能接受的问题。

  那就是迟迟难产的《大明会典》,说起来,这一本书已经修了好几年了。如果没有其他原因早就修好。

  李贤在这一件事情与朱祁镇根本就是争锋相对,绝不妥协。

  刚刚开始的时候李贤本来以为这仅仅是一次,法律的整理工作,毕竟大明百余年了,很多条例是有一点混乱。

  甚至李贤还帮助过。在朱祁镇提出一整套法律体系之后,李贤当时也没有在意,但是在《大明会典》集结修成的时候。

  朱祁镇就图穷匕见了。

  或者说,并不是图穷匕见,而是将自己内心的想法暴漏出来了。

  朱祁镇想要的,不是别的,就是一套可以控制大明方方面面的法律,大明上至最高决策,下到百姓纷争,都在这一套法律之中找到答案。

  让大明一切庶务,都能在这个体系之中运转自如。

  但是这并不是李贤所能接受的。

  李贤说道:“陛下,可知为何儒家胜于法家?”

  朱祁镇说道:“先生请讲?”

  李贤说道:“无他,礼简而刑繁。”

  “臣观秦律,未尝没有尽善之处,而礼法也有很多相悖之处。陛下所制之法,更是体系完备,自成一体,纵韩非子复生,未必能挑出一个毛病。”

  “但是决计不可行于大明。”

  “战国中,各国先后变法而强,秦用法度,一并天下。汉赖秦基业,以成天下,为何反而用黄老,乃至儒道,不复用法家?”

  “无他,法求尽善尽美,必须条文繁琐,内外统一。用于一国,当今一省,内外相隔不过数百里,明君名臣用世,自然可以维持法度而不失,然一旦并天下,方圆万里,从京师达郡县,有数月之遥。”

  “各地风俗不同,用法于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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